居正所需要的部下,是会去无条件执行他政令的人。
简而言之就是,你可以有意见,但是你得憋着,然后按我的来。
这么来看的话,张居正在信中借着托自己办“私事”以此来验证这位师弟的“忠诚”,也就可以理解了。
“除了这一件公事、一件私事之外,还有一件难事。
其原话说‘筹集五十万两白银之事非常困难,非一般人可为’,这意味着,若是主公你没办到,在首辅大人那里,便把你定义为一般人了。”
李旦点头,其实这里可以简单地将此理解成为张居正的一道附加题。
若是前面所说的公私之事没有得到张居正满意的结果,但附加题确实能如实交出五十万两白银。
那么张居正或许不介意将李旦继续放在这个位子上让他继续发光发热。
总结一下,完成了第三点没完成一二点,此人姑且先用。
完成了一二点没完成第三点,此人可用。
一二三点全都完成了,那么此人可以重用。
在弄清了张居正写信的来意之后,李旦之后的行动便有针对性了。
接了圣旨后的第二天,李旦便马不停蹄地着手上任之事。
他先是跟县丞徐云做了交接,此后的海澄县主官又变成了县丞徐云。
不过也没差,反正之前好长一段时间,李旦都在广东打仗,其实压根也没管海澄县,真正主政的还是社畜代言人徐云。
李二狗倒是好办,本来他这个壮班掌班就是过来给李旦办事的,李旦走他自然也走,不存在什么舍不得。
不过包括胡溪、胡伟龙、樊甫在内的一众吏员可是难办了,他们可是正儿八经的吏员,虽然与李旦走得近,但是若跟李旦走,那便是与李旦完全绑定到了一起。
如今海澄县经过李旦一年的经营,已经算得上福建大县了,尤其新乡一带更是成了福建的重要贸易海港和商业中心,油水自然少不了,抛下这样一个大邑的吏员不干,跟着李旦走,不作一番思想工作还真是下定不了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