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后方,那些若隐若现、缓慢移动的尸鬼身影上。
只是一个尝试。
总归不耽误什么功夫。
“尸鬼既然能视能听,那就没道理,单单嗅不到味道。”
眼睛和耳朵尚且有用,鼻子没道理会彻底退化。
无非是嗅觉这东西,本就不如视觉和听觉来得直接,而且更容易受到其它味道来源的影响罢了。
李煜淡淡道,“收集些血液,只需等个合适的风向,岂有不行之理?”
水囊里装的,正是两只兔子的血。
这是昨日扎营时,甲士在营地附近一个被尸鬼堵住的兔子窝里掏出来的。
没了人类活动,野外的生灵反而活得越发滋润,地里新生的麦苗,都成了它们肥美的餐食。
那些尸鬼也确实蠢笨,只会尺寸之间的纠缠,永远慢上一拍,很难抓住这些灵活的小东西。
除非,数量多到能将它们彻底围死。
要不是有尸鬼堵着兔子洞,营外巡查的甲士也不会有此收获。
李煜解释过后,指着李贵手中的水囊,“倒了就太浪费了,这东西哪怕做成血羹,那也是好东西。”
虽说没办法保证这兔子生前没接触过尸血。
可是,既然高温煮水能喝,这高温烹血,也就未必不能食之。
在这个世道,任何能补充盐分的东西,都与黄金等价。
动物血,是盐分最宝贵的替代来源之一。
“我们就在这儿,等一阵合适的风。”
“风一起来,你就揭了塞子,让这血腥味,顺着下风口,飘到城墙上去。”
在辽东,这时节,最不缺的就是那卷着些许风沙的乱风。
而且,就这点儿血腥味的传播距离,迎风也就至多飘个二十丈。
没风怕是十丈都飘不远。
算上高低差,也就堪堪够从城外此处,飘到城头。
“是,家主!”
李贵不再多问,家主让怎么做,他便怎么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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