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脚下过路的马队,自然又是李煜一行。
除了他们,也没别的可能了。
约莫二十骑,近三十匹马四蹄如飞,奔驰而进。
马上骑士个个神情肃杀,唯独一人例外。
胯下如火烧,腿根似刀割。
赵钟岳只觉得大腿内侧快要被磨烂了,一张白净的脸皱成了苦瓜。
他胯下的军用马鞍,哪有半点家中软枕绣鞍的舒适可言?
军中之物,向来只求实用,不重精细。
原本该是绣锦织棉覆盖其上,衬得舒适软绵。
现在,干脆只有一整个硬邦邦的底座,搭了粗布,缚着行囊。
他甚至怀疑那粗布套子底下,到底有没有哪怕一丝聊胜于无的内衬。
不过,赵钟岳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这,确实就是卫所骑卒的标准配置。
堡内最好的马具,自然是供给李煜使用。
一介幕宾,难道还要抢幕主的马具来用不成?
岂不是倒反天罡。
......
队伍终于勒马暂歇,赵钟岳立刻一瘸一拐地凑到李煜身边,忍着不适哀声问询。
“大人,学生不解,今日根本来不及入城,何必再埋头赶路?”
李煜正给自己的坐骑喂食,闻言头也不抬,只拍了拍手上的残屑。
“车队今日缓行至官驿,明日可至西岭村,后日,方至抚远县外。”
与之相比,轻骑更快,这都是明摆着的。
赵钟岳正是因此不解。
“大人,那我们何不随队而行,岂不是更为稳妥?”
“单以骑兵突行,是否有些危险?”
李煜摇了摇头。
“糊涂,赶路从来都不是此行的目的。”
李煜拍了拍马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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