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赵钟岳也不蠢,稍加思索,便想通了关节。
“是那人犯了众怒!”
“所以,私罪处死?”
“那这第四人,或许便不止一人!”
赵钟岳越说越是亢奋,他忘了腿上的疼痛,眼中闪烁着思索的光芒,下意识地伸出手,在空中虚划着。
“也可以是两人、三人,甚至是人人有份!”
剖析出这层真相,并未让他感到什么成就感,反而是一种窥见群体之恶的悚然与豁然开朗的震撼。
这,便是少年郎所不曾经受的真实。
李煜已经端起茶杯,慢自饮水。
待赵钟岳说完,他才轻描淡写道。
“然也。”
“死人既犯众怒,这随后我们该做的,便是严守法不护独的道理。”
“为何不护?”
“只因法是为了治民。”
李煜自问自答。
“损一独而治众人,何乐不为?”
“若为一独而乱众心,又何必为之?”
李煜说的很是明白。
私德有亏,人赃并获,那就是死有余辜。
不管放在哪儿,都是这个道理。
如此,便没必要去翻案。
男子死于尸婴之袭?
亡婴为亡母复亵渎之仇?
就连可能有所察觉的乡人们也觉得,这个真相就足够了。
他们不需要其他的真相。
因果报应,天理昭彰。
这,便同样是为官治民所需的念想!
赵钟岳恍然。
“学生愚钝,险些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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