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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地三鲜

    茄子的紫衣炸过以后,变成焦褐色,被叉子一戳,露出里面莹润的茄肉,裹着酱香的一起送进嘴里,入口的刹那就化了,留下浑厚的咸鲜在舌根里打转。

    “原来茄子还能这样吃!”

    从前贝内特太太吃茄子,要么是切片跟芝士碎一起放进烤箱,要么就是蒸熟挤压成泥,跟番茄罗勒洋葱大蒜一起炒化,用来蘸面包吃。

    两种做法的茄子都是软烂的口,而这外酥里糯的口感,实在是太令她人感到新奇了!

    不仅如此,炸过的茄子一点都不油腻,咬开脆壳后茄肉十分鲜甜。

    “难道不应该像海绵一样,把所有油都吸进去吗?”

    这也是美利坚极少做油炸茄子的原因之一。

    唐宁笑着解释道:“茄子的确吸油,但只要提前用盐杀过水,再裹上一层薄薄的淀粉,炸的时候就不会那么吸油了。”

    “杀水?”威尔逊太太惊恐地瞪大双眼,“为什么要把水杀掉?”

    唐宁:……

    该死的翻译器,也太不智能了。

    迟早抛弃它。

    “我的意思是,用盐把茄子里的水分弄出来。”

    “原来如此。”

    威尔逊太太拍了拍小心脏。

    一转头,见贝内特太太叉菜的手仿佛挥出残影。

    “莫妮卡,你慢点,这里没有人跟你抢。”

    对此,贝内特太太充耳不闻,她其实一点也不在意水为什么会被杀掉,满心满眼都只有眼前的地三鲜,一口接着一口,仿佛永远都停不下来。

    本以为茄子已经足够惊艳,却没想到,土豆并不是想象中快餐薯条的味道。

    过油的土豆棱角泛着金黄,裹了酱也没塌软,咬下去外层酥脆如蝉翼,里面却是粉粉糯糯的,在齿间散成沙沙的颗粒,散发出土豆特有的厚重滋味。

    最妙的是青椒,翡翠色的褶皱微微焦卷,一口下去,咬破外衣,迸发出清冽的椒香,一点也不辣,却带着恰如其分的淡淡清甜。

    每一样食材明明都是在浓油赤酱里滚过,却各有各的滋味。

    见状,威尔逊太太恋恋不舍地暂时告别心爱的大虾,朝着地三鲜进发。

    果不其然,第一口茄子就将她征服了。

    什么辣辣的牛肉甜甜的大虾,瞬间被她忘在了九霄云外。

    苏珊全程都没说话,只一味地将地三鲜碾碎,然后浇上一勺酱色汤汁,跟米饭均匀地拌在一起,再用勺子舀一大勺塞进嘴里。

    这一口下去,好吃得让她想去见上帝!

    唐宁余光瞥见这一幕,心里大为震惊,不由得想起小某书里的一句话:

    此人吃商了得!

    地三鲜很快也见底,一桌子人吃得眼神也逐渐开始涣散。

    显然是晕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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