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本官愿闻其详。”县老爷道。
年轻人道:“只需这林远风,立下一张字据。”
“字据,”县老爷奇道,“什么样的字据?”
“字据上写,是这林远风试图勾引小翠姑娘,而我大伯与小翠姑娘乃是两情相悦。林远风求而不得,便将怨气撒在了我大伯头上。”
我一听这话,心中顿时火冒三丈,气得头皮发麻,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见我就要发作,那年轻人不慌不忙地续道:“你先别急,听我讲完。刚才大人也说了,你林远风是个无业游民,日日混迹在各坊之间。说你勾搭一个乐伎,这事传出去,对你也没什么损失。但我家大伯却不然。他需要这张字据,去堵住悠悠众口。”
“那也不能拿我去堵别人的嘴啊,我不要面子的啊?”我急道,“本来就是我与小翠认识在先,他横叉一杠子,结果还让我来写字据,替他正名?要不要我再写一封答谢的帖子,谢谢他送我一定绿帽子啊?”我越想越气,几乎就要哭出来了,“你们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但对方仍旧不急,缓缓道:“眼下,事情就是如此,要么赔钱,要么写字据!”
此时,县老爷的一句话,让我终于意识到,他们可能早已达成了默契。他作势为难地说道:“要不,林远风,你就写个字据吧。你今日稍微服个软,便可以替家里省下五十贯钱,五十贯呐!年轻人,先不说能帮家里赚多少钱,能替家里省下钱来,也是大功一件呀!”
此时,我的脑子已经在嗡嗡作响,周围的一切令我倍感压抑,我厌恶这里,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
“那我——”
恰在此时,一个声音从堂外传来:“不能写!”
话音未落,两个男子推门而入,将两个试图阻拦的衙役也一并推了进来。
“来者何人?”县令喝问道。
而我则一眼认出了他们:“你们怎么来了?”
一个脑袋周围留着一圈小辫子的年轻人,快步来到我跟前,将我扶了起来:“我们收到消息,都没顾得上睡觉,就赶来了。”此人正是我后来的好朋友萧门一。关于我与他认识的经过,后面我再细说。
与萧门一一同进来的,则是我们几天前刚刚认识的一个人,名叫李三俊。这人胆识不俗,身手也极为了得。就在那天夜里,他甚至当着我们的面,亲手击杀了一个刺客。关于这件事的经过,我稍后也会一并说明。
此时,县令再次质问:“来者到底是何人,速速报上名来。否则,本官可要上手段了!”
然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