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吧,相比鸭腿,小端更喜欢吃鸭头。”
陆母见他竟然把冷小端碗里的鸭腿夹走了,正打算再拧他一次,幸好他及时说出理由,才躲过一劫。
陆明宇从瓦罐中折下鸭头,放进冷小端碗里。
冷小端只好轻声道谢。
陆母目露诧异,“你怎么知道小端更喜欢吃鸭头?哪有人不喜欢吃鸭腿的?”
冷小端轻咳一声,“因为我减肥,所以比较克制,会吃肉少的部位。”
陆母若有所思地看着两人。
眼底流转着丝丝笑意,“原来如此。这么说,上次你们相亲的地方,就是这里?”
冷小端看了一眼陆明宇。
见后者正埋头苦吃,没有要解释的意思。
她只得不太自然地笑,“那倒不是,是有一次我跟陆少还有青绾姐一起来这里吃过,毕竟网红店嘛。”
陆母恍然大悟。
但很会抓重点,接着又说,“怎么回事,小端你叫明宇还叫什么‘陆少’啊,就叫他名字‘明宇’好了。”
“我上次都有跟她说过,让她直接叫我的名字的。”
啃鸭腿的间隙,陆明宇适时插了句嘴。
“啊,那个,对的,上次陆……明宇跟我说过的,是我一时没改过来。”
冷小端其实还是有点不习惯,直呼其名总觉得关系太近了。
“小端,你跟明宇偶然见面的次数,应该超过三次了吧?之前在医院,后来相亲,再就是今天。”
陆母突然发现新大陆般,“听说一对男女偶遇三次以上,就是命中注定的缘份,知道吧?”
冷小端一口饭差点呛在喉咙处。
陆明宇也一脸无语的样子,没好气地瞅了自家老妈一眼。
“还让不让人好好吃饭了?”
陆母看了看冷小端,又看了自家儿子一眼。
脸上都是止不住的笑意,适可而止道,“好了好了,我不说了,吃饭吃饭。”
陆明宇的同事们因为赶时间,吃饭也吃得比较快。
他们吃好下来,跟他通电话。
陆明宇便借机起身说,
“妈,我要跟同事们一起回单位了,你跟小端慢慢吃,我会把帐结掉的。”
陆母倒也没强留,笑眯眯说,“谢谢你啦,我会报答你的。”
陆明宇嗤之以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