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他在想事,差点撞上一个过路的老太太,于雷下车推着自行车慢慢走,看到路边有卖衣服的小贩在吆喝,衣架上挂着的大红毛衫叫他想起了那一次张小彬穿的衣服。
泰宁县每年征兵都是十月底,晚上的河边已经很凉,有太阳的时候还能穿单衣。于雷悄悄地沿着小河走,前面就是小桥,远远地,张小彬身穿一件大红衣服坐在河边。
张小彬是家中老大,泼辣能干,常常因为帮家里干活上学迟到,个子比陆小西高一些,比于雷矮一点儿,张小彬的头发有些黄,是那种营养不良的细软,高颧骨有些明显,脸蛋儿总有一种冻后蜕皮的样子,就是所说的皲裂。
因为个子高,能干活,长相也过得去,邻居也有几家相中她当儿媳妇的,在菜社,能干是娶媳妇的第一要求。
马上就能见到了,于雷蹲下来犹豫了,悄悄地倒退着跑回家,他没敢接受张小彬的少女之爱。他跟大哥说有点害怕。后来大哥给他往部队写信,说张小彬在他当兵走后,嫁给一个九队的种菜高手,九队紧挨着农村,离县城有十几里路。
于雷第二次接触女孩子也是书信,写信的是他高中时的同桌。与张小彬的泼辣相比,他的同桌是个温柔苗条的姑娘,与他家是三个小子不一样,同桌家里是三个姑娘,于雷当兵时,她已经是麻纺厂的女工,姑娘叫苗秀,是家里老大。
苗秀与张小彬的性格截然不同,她追求于雷的方式是采取迂回战术,从于雷弟弟于勇那里,苗秀得到了通信的地址,她的信也很短,主要想通过于雷帮助买紧俏的一种药,在泰宁县买不到的一种药,她的妈妈需要常年用这种药。
买一次药可以用半年,时间长了苗秀开始叫于雷帮助买书,那种县城买不到的书,于雷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