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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书网 > 远处星河滚烫,你是人间理想 >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廉价啊。许多时候只要看一眼照片,聊一会天,或者对方表现出有一点稍微吸引你的地方。你就会下意识地产生好感和毫不犹豫地表达喜欢。这样的新鲜感真的好消耗精力和期待啊,不止消耗自己的还浪费对方的。

    我一直认为,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性格合适,一定要有思想共鸣,他身上一定要有区别于他人且吸引你的优点,而不是只停留表面,只看重外貌,把新鲜感错当成好感。我好讨厌肤浅啊,好讨厌媚俗啊,好讨厌那些所谓的“三观正”,和为对方所加的条条框框啊。长得好看就认识,聊两句就喜欢。为了恋爱而去恋爱,真的好没有意义啊。或许这就是平庸吧,但真的好难以接受。

    我真的特别讨厌在爱情之前那种暧昧不清的状态。

    即便彼此心知肚明,我也不喜欢,我就想要那种坦坦荡荡,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你喜欢我,这是一种心安,也是一种责任。

    之前有人跟我说,很享受这样的感觉,甚至可以同时和很多人保持这样暧昧的状态,就很喜欢早上睁开眼看到别人和自己说早安,晚上再聊很久很久,然后和很多人说晚安。

    我能理解,不过是很喜欢也很享受那种窗户纸未挑明的感觉,可以肆无忌惮地被爱着,甚至不需要为这段关系负责任。

    但我不行,我觉得喜欢就是喜欢,我就要很坦荡地告诉你,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我们要不要在一起。

    讨厌一切的不确定,恋爱谈多了,遇到不对的人太多了,就很想早一点确定,你是不是那个能陪我走下去的人。

    心动之后就是很想要心安,懒得花时间去猜测你是不是撩完了就跑。

    和以前的对象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也有过微微一小段暧昧期,那段时间经常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但我实在讨厌那种不确定的关系,就厚着脸皮跟他说,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

    没有什么仪式感,也没有谁苦苦地追求着谁,但那种互相确定的感觉就让人觉得很安心。

    爱情真的不是要看认识时间长短来确定关系的,有些人就好像多年前宇宙爆炸掉落的碎片,一直在苦苦找寻对方,遇见的那一刻,热泪盈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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