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这人虽然性子奸诈,经常迟到早退,但他把一件事做到极致了:向上管理。
整天的心思都在给领导解决家庭难题上:比如孩子去哪上学啊、车子被拍要罚款啊、过年过节要置办礼物啊,等等等等。。。
还隔三岔五的就请大小领导喝酒唱歌,当真是八面玲珑。我们有时开他玩笑,说他是拿工资给领导分红呢。他却不以为意,还说我们道行浅看不透。呵,不管怎么样,老王,绝对是个人才。
昨晚上老王就是在酒桌上,跟那个一喝多就大嘴巴的张副总,俩人正喝着呢,赵总的电话就打过来了,直接问张总关于13号停尸房的事。
张总也很纳闷啊,就把自己听到的小道消息跟赵总说了一遍,然后问怎么了。因为张总是持股的几个老板之一,所以张总自然不能瞒他,说有人联系他,告诉他场子里闹鬼,13号停尸房最甚,而且这事很难处理,再发展下去就不是丢个尸体这么简单了。而对方有意接盘,价钱由赵总开,并且他们上面有人手续和流程完全不会有问题,只要赵总给句话事就能办。
这里需要做个说明:一般情况下,殡仪馆是政府部门管辖的事业单位,私人是不许擅自经营的,除非是承包,而且还只能承包火葬之外的其他业务。我们这儿就是这种情况,火葬归当地相关部门管理,其他的殡葬业务则由赵总他们承包,按照一定年限的特许经营权,依法经营。
所以难怪刚才有人不信,说老王在胡扯,毕竟能拿到殡仪馆的承包权本来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么挣钱的买卖,赵总他们能转让给别人?何况就算他们想转让,政府那边的手续能不能办成,还得两说呢。
可我倒不由暗自揣度起来,想起刚刚赵总那着急上火的样子,明显是遇到了很难搞的情况。不过我只是个打工的,是万千螺丝钉里的一员,老板的事情我操什么心呢?谁当老板不一样呢?
想到这儿,我站起身,跟大家招呼一声就出去了,经过前几天的事情,我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回到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