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印度,大多数人都会想起种姓制度。而说起种姓制度就一定会想起印度。印度泱泱大国居然以这种方式为世人所熟知(贬义,真不知他们的老祖宗知道后该是什么表情,想来这也是他们自己做的孽。
人们一提到种姓制度。那基本是张口就是”骂”。无数人在骂,全世界都在骂,骂得一无是处,实在想不到一个古代文明大国居然会有这样一种如此反人类的制度。但正如那句话,“世界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事实上,如种姓制度这种不平等的阶级制度在过去的世界各地比比皆是(中国西藏尚未解放前的农奴制度便是如此,只是后来人权解放,平等自由的价值观全球宣扬,这些不平等的隔阂才逐渐被削弱消除。而种姓制度作为其中典型中的典型自然为后人所熟知,之所以如此出名,我认为主要有两方面:一、印度的历史文化以及知名度较高,这为它的宣传提供不少便利,真可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二、作为一种反人类的不平等制度,它实在是太典型了,其架构思想的完善,影响之深远,没有任何国家能与之匹敌(简直是标杆,而这种制度带来的劣性是近乎毁灭性的,它深深地刻在这个古老而庞大的民族的骨子里,如蛆虫一样蚕食着身体的每个角落,而自身却浑然不觉。
我相信这并非制度创立者的初衷和本意。
那何以至此?要去探究这些,我们还须由种姓制度的起源说起。在《梨俱吠陀》中只有一章献《原人颂》提到所谓的“四种姓”,当中便说到“众神举行祭祀,以原始巨人补卢娑为祭品(好残忍,对他进行分割,然后嘴巴化身为婆罗门(口出智慧,双臂化为刹帝利(孔武有力,双腿化作吠舍(勤劳支撑,双脚生出首陀罗(肮脏。”当然用原人献祭造人跟女娲造人和上帝创造夏娃和亚当是同样的性质,都是古代神话范畴。但我们能从中察觉当时人类的思想价值,对于印度人而言,他们认为种姓是由原人分割出来,其出身已决定性质好坏优劣,婆罗门为原人之“口”,象征智慧,视为优越;而首陀罗为原人之“脚”,脚踩大地而肮脏,因而认为不洁,视为低劣。这种种姓区分随着印度部落社会向国家社会转变逐渐制度化。第一种姓婆罗门,是祭司阶级,执掌神权,教授吠陀,主持祭祀。第二种姓刹帝利,是武士阶级,执掌王权,从事战争,治理国家,第三种姓是平民阶级,主要从事商业和农业,这三种种姓统称再生族,也就是他们出生后到达入学年龄要举行再生礼,佩戴圣殿,他们有学习吠陀和举举行祭祀的权利,而第四种姓首陀罗是低级种姓,担任各种服役为前三种***,他们没有私人财产,也没有学习被迫和举行祭祀的权利,对前三种种姓有人身依附关系,类似奴隶。在这四种姓之外还有各种“贱民”,主要从事渔猎、屠宰、制革、酿酒、清扫和焚尸等所谓“不洁的”职业,种姓是是世袭的,由家庭出身决定,原则上无法更改(事实上,吠舍和首陀罗有机会互转,可是不同种姓之间通婚的事时常发生,由此产生杂种性,原则上,高种姓男子与低种姓女子通婚称为顺婚,但所生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