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中国古代的住房制度,可能许多人会认为,封建社会的官员是吃皇粮的,他们的住房问题皇帝当然也管。这种想法,只对了一半。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一般朝廷官员都没有自己的房子;唐朝时,皇帝会给官员分土地,不管盖房;宋朝官府用招标的方式出售公房;明朝有了集资购房……
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
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一般朝廷官员根本不敢奢望有自己的房子。秦朝官员的工资,实行“秩石制”,直接发粮食当工资。官员职位越大,也仅仅意味着他能领到更多的粮食,并没有其他特权。从西晋开始,为了优待官员,才正式按照官品占田。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古代公务员一退休就无家可归。有些人家里本来就有土地,从来都不用发愁住房问题;皇帝高兴了,也会给官员赏赐土地和房屋;另外,假公济私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晋书》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说先前的官员调任,将政府借给他和家属居住的官邸据为私有,新官上任,只得重建。
唐朝时期分给官员土地
唐朝时,皇帝会给官员分土地。然而,皇上给的地,和官员任职的地方常常不一致。而且按照唐朝末年之前的规矩,一旦官员退休,在职时的俸禄一律停发,这地也得还给皇帝。因此,在皇上临时给的地上盖房子、到最后又给别人住的那种傻事,当然没人肯干。
为了省却许多麻烦,更是为了办公的需要,许多官员就直接把家安在了条件相对优越的衙署里——或者叫机关宿舍更合适。异地做官,则举家搬迁到新宿舍。如果不幸被淘汰出官场,那就得想办法另谋生路或者回老家过日子。
唐末以后,退休的官员有幸能领到一半的俸禄,但退休后的住房问题,政府还是不管。
宋代办公用房不大讲究
到了宋代,官员想占用公家的房子难度就大了。当时的制度规定,凡州军常例之外的财务,不能由地方擅自决定,需要事先禀报代表中央财政的转运司,申核上奏。
比如,北宋元祐年间,苏轼担任杭州知州时,就给中央上了一道《祈赐度牒修廨宇状》。苏轼称,杭州的机关用房,多是五代时期留下的建筑,“皆珍材巨木,号称雄丽。自后百余年间,官司既无力修换,又不忍拆为小屋,风雨腐坏,日就颓毁”。
至于那机关办公用房到底坏到什么样子,按苏轼的说法是——房屋都成了楼歪歪,“但用小木横斜撑住,每过其下,栗然寒心,未尝敢安步徐行。及问得通判职官等,皆云每遇大风雨,不敢安寝正堂之上。”
宋代时期,苦于苛捐杂税,很多人纷纷涌往寺院出家。要出家需要政府的认证,也就是要有一个身份证明——度牒,而政府则按照一定的人口比例颁发度牒。因此,当时度牒成为“有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