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春宫。
嬴高坐在了座位上。
掏出了日记本。
五月五日,晴。今天事情发生的很多,上午我去见了一下尉缭,没想到尉缭这个老家伙,非要让我做他的孙女婿,虽然我知道我很帅,但尉缭这样做太不尊重人了吧?他孙女长得是美是丑,是胖是瘦,脾气好不好,我都不知道啊!中午的时候,便宜老爹也罕见地邀请我去参加了午宴。
宴会上,幸亏我脑袋聪明,糊弄了过去。嘿,这便宜老爹也不知道是哪根筋坏掉了,居然留下了我,跟我谈感情,还问我要不要什么赏赐,明眼人都知道,这便宜老爹是看我聪明,想要让我给他白打工。我是那样的人吗?打工,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我也不可能打工!
所以,我就故意跟这便宜老爹说要美人。嘿,这糟老头子坏得很,还装着一副为我好的样子,还想要劝我回心转意!我不笨,才不会被你忽悠呢!做那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还不如让扶苏大哥来。反正,扶苏大哥能者多劳。接下来啊,我只希望这便宜老爹别再盯着我这个小透明了,我不想太出名啊,人怕出名猪怕壮,万一大秦没了,我太出名了,到时候我跑都跑不了!
写完了日记。
嬴高的心情特别的舒畅。
他现在就想要摆烂,躺平。
能有多摆,就有多摆。
天天趴在美人窝里面,多舒服啊。
都这么舒服了,还奋斗啥?
叮,恭喜宿主写完一篇日记!
叮,恭喜宿主获得随即奖励——沙漠之鹰手枪。
“什么?”
他听完了机械的系统声音后,整个人都懵住了。
沙漠之鹰手枪!!!
这这这这这,这是手枪啊!
七步以外枪快,七步以内枪又准又快!
天下第一暗器莫过于此。
他欣喜若狂地将沙漠之鹰从系统空间内取出,拿在了手上,那股沉垫垫的厚重感,让他感觉到了异常安全。
太好了!
在大秦这样刺杀频发的时代,有一把沙漠之鹰这样的手枪在,安全感直接就拉满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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