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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举,差不多了,可以停手了。”
听到林寂叫停,岳飞收起长枪。
糜芳脱战之后,像虚脱了一样,面色苍白,聋拉着长枪,如果不是这么多人看着,估计他立马就会瘫在地上。
“鹏举兄好武艺,果然大开大合的枪法,比不过多变如风的枪法,我能几十招不败,已经是极限了。”
林寂没想到,糜芳竟然还嘴硬,这句话的意思,不就是枪法被克制吗。
岳飞也没想到。
突然,岳飞的长枪散发出黑色的气焰,糜芳的脸瞬间变红,又红又白的,十分滑稽。
他心服口服的说:“是我败了,鹏举兄果然是世间猛将!”
“云骁兄,护送商队就拜托你了,事后有丰厚的报酬。”
意外之喜啊,林寂原本只是想护送糜芳的商队,提高好感度,没想到还有报酬拿。
糜芳意识到岳飞是内气离体后,就起了结交之意。
能招募到这等武将的异人,必然不是池中之物,是金鳞。
糜芳只是被娇生惯养的有些自大,养出了一些坏毛病,他并不蠢,知道投资诸侯,投资有潜力的领主。
休息了一会,糜芳再次满血,整顿好商队,林寂和岳飞,带着岳家军护送商队。
进入连绵不断的山脉,路上没有遇到过一次袭击,快把林寂无聊死了。
贼寇也不傻,看到如此规模的商队,知道是大富大贵人家,得罪不起,如果抢了,明天自己的人头就会落地。
就算有穷疯的贼寇来劫掠,糜芳只要亮出糜家的名号,再给他们一些钱,那些贼寇就会撤退,不用担心自身的安全。
这就是糜芳敢只带十几名护卫,还有如此规模的商队,只身行经这些贼寇泛滥的地方的原因。
商队的行进速度十分缓慢,带着这么多商品,辎重,能走的快才怪呢。
走了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