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宝六号旱晨刚从省城回来就被公安人员带到桃花镇派出所里进行了审问……
根据刘家提供的钱索,绑架刘玉花孩子的大概时间是零二年的阳历十二月五号的傍旁六点钟左右,可高金宝说他是在阳历的十二月三号就出差去省城要账去了。他在省城红星织布厂里等这笔款子一直等了三天,直到五号的傍晚六点钟才要到了这批款子,红星织布厂里也是资金周转不开现酬要的款,为了下一步的继续合作,织布厂的厂长和会计也是尽力从外地销售客户手里崔回了二百万元傍晚才转到了高金宝的账户上,五号下午六点钟时要完账,他正在办公室里与厂长和会计喝茶聊天,待他离开红星织布厂时已经六点半了,所以高金宝他才完全否认了绑架孩子旳犯罪事实。
从这个时间上推断周金宝是不可能有做案时间的,因这事公安人员也专门与红星织布厂的马厂长打过去了电话询问了此事,马厂长证实确实也是怎么个实际情况,因牵扯到案件的严重性对方也不敢冒险去撒这个谎的。再说假设从犯罪现场和时间上来推测,就算高金宝有做案的预谋,从省城到桃花村六十里路,他开车赶回来再快至少也得二十多分钟到半个小时,这时已经到了七点左右就算他一时冲怒去刘家绑架孩子,也不可能有百之百的把握直接走进刘永文家把孩子绑架走呀?,所以从这一点推算上也不可能他有绑架孩子的犯罪事实!在没有确定证据的情况下只有把高金宝放了。
那绑架孩子的这人又是谁呢?线索又终断了……
公安人员又开始了进一步的推测,从刘家人报案情况来看,刘家主人是傍晚磨面回来发现孩子不见了,在家里没有找到才外出街上去找的,待在街上没有找到二番回来时才发现了大门上塞下了绑架孩子的纸条,也就是说很可能嫌疑人发现主人不在趁这个时候从家里把孩子骗出来进行绑架走的。监视着家里人出去找孩子才又将打印好的纸条塞在了刘家的大门上,看来这绑架人已观察多时熟悉了刘家的情况,这纸条上虽说绑架了孩子要的一百万元,但也没有具体说交钱换孩子的地点呀?可第二张塞在孩子父母车的纸条只是犯罪人对报了案的控吓,但还是没有提到交易的具体交易的地点。这就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