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十七八岁的时候,都爱过这样一个男孩,觉得他优秀得像是天上唯一能看见的星星,照亮了你平凡且孤独的青春。
年少时的喜欢特别简单,有一样可爱就愿意爱他到天荒地老,牵牵手就以为能过一辈子。
就像是五月天的《如烟》里唱的“十七岁吻过那人的脸,就以为能和他永远”。
他就算长得再丑,你也能找到他好看的角度;他就算人再幼稚,你看他也只有可爱。
青春当真是加了厚厚的滤镜在看人,穿上校服拍个篮球,他就哪里都动人。
但是青春是会过去的,我们都会长大变成熟,全面地看一个人,再选择要不要爱他。
时过经年,没了滤镜的他们,也就变成了人群里的普通人,再过二十年,还会成为地中海大肚腩的中年人。
哪有这么多在陌生的城市里遇见,拉紧领口,紧张地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戏码啊。
多的是擦肩而过的时候,都不会想要回头再看一眼。
所以啊,那个人可真幸运,明明没那么好,却偏偏赶上了好时候。
我和朋友吃夜宵的时候她给我讲了这么一对。
男孩子是学设计的,家里非常有钱,毕业没找工作,在筹备自己的公司。但也没有太忙,半清闲状态,平时接点儿散单糊口。
他现在的女朋友是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后他们突然联系,慢慢地聊到了一起,女孩子说来h城找他,两个人一起在外晃荡好几天,自然而然在一起了。女孩子本来也没有定下城市,干脆直接找了h城的工作,搬进了他租在市中心的公寓。
这是前情提要。
朋友嘴里的这个故事的开头,是这两个人已经心知肚明不会结婚,但暂时不想找下一个,所以先谈着。
“心知肚明的意思你知道吧?”朋友眨眨眼睛,看着我。
“我知道。”我说,“可是,为什么呢?”
朋友接着讲。
其实原因有很多,但最大的原因是钱,这个男孩子家里很有钱,高中时候的生活费就是每月好几万,所以他一路优渥上来,也没有什么勤俭的习惯。但他唯独不愿意给这个女孩子花钱。
情人节的时候他给她发88块的红包,偶尔出去旅游也是带她住最差的酒店,女孩子想住好的,只能自己cover房钱。约会的饭钱是他给,但只找打折的饭店,首选标准才不是女孩子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