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否。
要是董事长有意愿,去派兵围魏救赵,那么,自己给董事长的意见,就可以选择可以达成这一项合作。
而这一个人所给出的意见,全凭着韩国这一家分公司董事长的喜好。
也正是因为这一个人有着这么聪明的脑子。
他的结局并不会像商鞅变法那样,自己死后遭到鞭尸的后果。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申不害变法虽然给韩国这一个战国七雄续了大一波命。
但对于韩国这一个国家来说。并没有任何更大意义上的增长。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申不害这一个人也非常的厉害,能够在韩国这一个国家任命为丞相,也就是韩国这一家分公司的总经理。这一个情况是普通人很难做到的。
而学习法家思想的申不害,却能够将自己的位置提升到这一个阶段,证明他所学的知识并非是妄言。
对于他这一个变法,他认为的法是靠人来治理的,而不是定成的条条框框。
而他这一种思想就是后世西方所推崇不成文法的中国说法。
可以这么说,人家海洋法律体系玩的最先的中国人,居然是一个大陆内部的国家韩国这一个战国七雄推行的主要负责人——申不害。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个家伙之所以这么认定法不能够形成所谓的条条框框,是因为一旦法成为了条条框框,就不容易那么的修改了,要是一开始给这一个法的定义错了,很有可能后世之人要花好长时间才能更改,甚至都改不了。
而他之所以这么认为法,是因为他认为的法是要传万世的法。形成法律条文之后,要传给子孙后代能一直应用的法。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不害这一个人的某些想法是正确的,法律不一定是一开始就完善的。
但他想做一条万年不变的法,那是根本做不到的。
因为,法其实是人类行为准则之中最低的标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违反了法就是违反了人类所制定的最低底线。
而人这一个生物是最特别的,有的人为了突破底线而不择手段。
就像国外的一个人所说的那样。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