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领子拎起来,汪曾宪自己闻了闻,浓稠胡子以上的眉眼笑成一堆,“哎!我这就去洗洗!”
说是洗洗,但战时,武将们没那么多讲究,也就是林之绪贵为西北王有专门的人伺候着,能用浴桶沐浴,将士们厮杀了几天下来,谁的身上不是臭出能招来二里地的苍蝇的味。
汪曾宪心里装着一只上蹿下跳不安分的鸟,找了个背静地方,三下五二把自己扒干净,几桶凉水下去冲吧冲吧,套上副将临时不知道搁哪里抓来的衣裳,穿上就跑,那速度比着急拜堂的新郎官还快。
“阿、阿云!我洗好了!”
肌肉虬髯的大块头窜地一下进了屋子。
肉体凡胎打了一天的仗,那能不知道累,白亭云此时靠在房间里的八仙椅上,黏黏糊糊就要粘在一起的眼皮,在汪曾宪进来的瞬间睁开。
他还是当年的样子,岁月仿佛格外优待,没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褪去满身甲胄的白亭云只穿了最简单的红色常服,不是名贵的绸缎更没有繁复的花纹。
那一抹红像映出来像是他们初入金门山上学艺时那样明艳昳丽。
汪曾宪心跳倏然漏掉一拍,站在原地两眼怔怔地望着他。
“阿云……”
他往前挪了两步。
白亭云却扬起脸突然说:“你知道我是来找你做什么的吗?”
汪曾宪愣了愣,瞬间心里七八个算盘珠子全部崩散,心绪顿时七上八下,“你、你是来找我做什么的?”
“进来说!”
白亭云面对面地坐下,扫视了他全身,视线落在王增霞满布血泡的脚上,他二话不说将汪曾宪的脚搁置在膝盖上。
汪曾宪被吓了一跳,“阿云!你这是……”
白亭云摁住想要抽回去的脚,一言未发,从袖子里掏出来一柄袖珍小刀,这刀还是跟姜黎打赌,从她哪里强要来的。
自古一将功成万骨枯,在死神拎着镰刀逡巡的地盘,侥幸活下来出人头地的人,哪个身体上不带着一堆暗伤。
血泡这种再微末不过,比蚊子咬还不如的疼,落在白亭云带着老茧的手上,挑开挤出脓血,粗糙到不行的脚再被精心呵护似的抹上了药膏。
沉寂多年的疼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