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把洛什镇全权交给尼古拉镇长之后,心里面忽然有种无债一身轻的感觉,多少有点像当甩手掌柜那样,思想精神方面完全没有任何负担。
穿越前,他认为,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叫问题,比如只要足够有钱,就可以用钞能力吸引到胸大腿长的美女,谈一场可长可短的恋爱。
穿越后,他不得不像现实低头,因为类似于威尔顿伯爵的贵族老爷,不但想要自己的钱,还想要自己的命。
而且这种人还不在少数,英吉利海峡对面岛国王宫里面就有一大群,北面的巴黎市内,也同样住着一大群。
更让人可气的是,他们还想要个好名声。
所以,埃德蒙十分喜欢相对单纯的尼古拉和麦拉德等平民阶层的人,当然,他对农奴也没有任何成见。
埃德蒙认为,在黑暗的14世纪,这种支付工资就能干活,给口吃的就会种田的人,是最可爱的人,是最纯粹的人,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是最值得信赖的人!
现在,埃德蒙终于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提升军事实力,准备应付即将到来的狩猎比赛。
此前,他就做出过承诺,会给弗雷德少尉等5名步兵,配制战马和盔甲,让他们具备骑马砍杀的实力。
可战马是稀有物品,不仅价格昂贵,还有价无市,他只能退而求其次,让步兵骑着挽马训练,先熟悉马背上的感觉再说。
但正是这个决定,惹恼了弗雷德少尉。
这段时间以来,他每天都带领着5名部下,骑着速度较慢的挽马,在田间地头、河谷树林以及连接洛什镇和图尔市的土路上面,刻苦训练着骑术。
不少年纪大一点的步兵,完成每天的训练后,都需要年轻步兵的搀扶,才能勉强从挽马上下来。
弗雷德也吃尽了苦头,先是大腿内侧的皮肤被磨得血肉模糊,还跟长裤粘连在了一起,然后有次在联系冲锋时,不慎从马背上跌落,扭到了腰,摔伤了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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