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对郅都微微一笑,郅都是个木头人,礼貌性地拱手回礼,就低下头去。
短刃和筷子放在桌子上,鹿肉吃光了,酒也喝完了,他真的只是来吃饭的,其实现在就能起身离开,但是他不敢。
刚才中大夫晁错气冲冲地出去了,自己要是再离开,没准会让太子觉得自己是晁错的跟屁虫。
郅都对刘启忠心耿耿,很少质疑他的做法,即使面对他的宠妾,郅都也不会说什么,心里就不存在任何想法。
就是因为这种指哪儿打哪儿的性格,刘启在臣子中才最喜欢他。
郅都对王阿渝这种女子一向没兴趣,看都不看一眼,美丑都与他无关,哪怕她进来时有多么美艳动人,他都没像晁错那样直勾勾地盯着看,他一直在低头吃饭。
太子的女人,再标致也跟自己没关系,自己又不是酒肉之徒。
所以,他一直不走,就垂头看着案桌,安静地陪伴刘启用膳。
刘启是很自我的人,反正郅都又不会给自己添堵,便不觉得拘谨。
倒是王阿渝犯了难,觉得自己来得不是时候,不过她没脑残到当着臣子面和刘启秀恩爱,刘启不会喜欢,自己也无法接受。
几片藕吃得慢吞吞,烤鹿肉几乎都凉了,烤焦的部分已经翘起了角,她用短刃切了一片,刚放进嘴里,一股奇怪的腥味就直奔脑门,她连忙捂住嘴,不让自己干呕出声。
为了不冒冒失失,她优雅地站起身,特地走到刘启身边给他斟满酒,小声说自己有点头晕,要回房间歇息。
刘启点点头,并未阻拦。
王阿渝刚迈出门槛,就看到晁错正在一棵树下焦急地走来走去。
她静悄悄地走过去,谦卑道:“中大夫,太子尚未用完膳,您的酒水还没喝完,也请您劝太子少喝几杯。”
这是在婉转表达:我出来了,吃饱了,您既然不待见我,那我离开就是。
她不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