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人臣能达到的最高官职,《周礼》记载“三公”的名称为太师、太傅、太保,秦朝设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汉代定名为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后来把“大”字去掉,后来司马有时也称作太尉。“三公”各自的职能也是从秦朝开始逐渐明确,就是帮助皇帝分担军事、政事和监察百官的权力。
“三老”,古代中国最基层的管理人员,战国时为管理乡村一级便开始设置,汉朝以降,“三老”制度不断完善,有乡三老、县三老直至国三老。以年高有德者担任,掌道德教化,帅人从善。《汉书·高帝纪》:“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繇戍。以十月赐酒肉。”一旦选为三老,就可以免除徭役、兵役,且每年国家会对其进行赏赐。但是由于三老没有俸禄,究竟属不属于正式行政编制,尚无法明确。
皇帝、“三公”与“三老”共同完成对一个国家从上而下的治理,皇帝与“三公”、“三公”与“三老”、“三公”之间、“三老”之间的关系是否稳定则决定整个国家的稳定,他们之间的关系出现裂痕,便出现两晋十六国期间动荡的局面。
皇帝与“三公”间的平衡率先打破。
“三公”的官职是皇帝给的,但是“三公”又可以废立皇帝。汉文帝便是由太尉周勃联合丞相陈平等人拥立,之后的霍光,再到王莽更是从大司马直接进位皇帝。东汉建立后,为防止权臣的出现而设立尚书台,使得皇帝的命令可以绕过“三公”直接下达给三公之下的官员。尚书台成为朝廷的最高决策机构,其执行者被称为录尚书事。实际这个官职西汉便有,比如霍光时期,金日磾、上官桀共领尚书,与霍光分权制衡,东汉以后改“领”为“录”,意为总领,称为常设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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