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
列车即将驶过,没有时间救援,此时有一个拉杆,拉了,碾死一个,不拉死5个。
这一思想实验直击伦理学最重要的分歧点之一。
而不同的答案也十分具有代表性的展现了不同的伦理流派。
当然,相信大多数人在拉与不拉之间,会选择袖手旁观,甚至说些风凉话。
这一类人多多少少体现了一种明哲保身的态度。
而对于握着拉杆的人,不论做出哪种决定,都会承受道德上的压力。
拉,似乎是自己亲手葬送了一条无辜的生命。
不拉,又显得自己冷酷无情,对即将发生的惨案坐视不理,无动于衷。
而选择做旁观者的人,既不会有心理负担,也不用承受道德谴责。
如今朝堂的主战,主和其实也是同样的道理。
这分析起来没有一点人情味的答案,似乎才符合一个功利者。
恰恰相反,功利主义者会毫不犹豫的拉下拉杆,让电车碾死一人,从而救下五人。
尽管他可能要面对沉重的心理负担,以及道德谴责。
道德哲学最根本的就是,究竟有没有一个道德准则,能够评判所有的行为对错。
西方由此引出了最大幸福原则。
一个行为的对错,是由它产生的幸福所决定的。
若是一个行为产生了幸福,那就是道德的,反之亦然。
而这个幸福,又是指什么呢,是指快感和免除痛苦。
为什么快感和痛苦能成为评判道德的标准。
因为它支配了人类的全部行为,所有话语,一切思考。
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追求快感,回避痛苦。
但是,也不能太绝对,人与人也不能一概而论。
总有人会在杀人放火中获得快感。
而功利主义中,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由其产生的幸福决定。
难道杀人放火也是有道德价值么?
按照常理,杀人放火的快感都不配称作快感。
因为它来自于不道德的行为,可对于功利主义却并不适用。
功利主义认为判断道德价值的准则不是别的,正是快感本身。
如果用道德与否来评判一种快感是否能称作快感,就会出现死循环。
为什么杀人放火的快感不是快感?
因为杀人放火不是不道德的行为。
为什么杀人放火是不道德的行为?
因为杀人放火的快感不是快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