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可以成为另一种科敛的契机。”
“州县管马官每一次下乡,马户都要负责供给廪膳、柴炭、纸札,其中细水长流的花费更是不可计数,还有呢,就是解俵费,这一匹马从南方牵到北方,一路上的盘缠、马草加起来就要六七十两,甚至一百多两,远远超出马匹本身的价值,这就是所谓的‘养马之费什一,为马而费者恒什九’。”
“与之相比,在寄养马以及民牧折色出现后,马匹倒死的赔偿标准不过每匹纳银三两,远远少于养马和解俵的成本费用,因此即使弘治年间的马役负担已经大为减轻,但是百姓反而不再如洪武朝至宣德朝时期那般用心孳牧,而是千方百计的减少孳驹,让种马倒毙枉死。”
朱由校笑道,“要我说,这其实是一个好兆头,洪武朝到宣德朝的百姓甘于承担这样高昂的养马成本,并不是那时候的老百姓有多淳朴,而是他们根本意识不到他们劳动力的价值。”
“而到了明中期,白银货币化完成之后,这马匹就从徭役成为了市场经济中的一种货物,这不是挺好的吗?历史大势不可阻挡嘛!”
“倘或当时任由这个势头发展下去,那这养马业也会跟苏杭地区的织造业一样,成为一个能够良性循环的盈利行业,再也不必啃噬百姓血汗。”
启明兀自一击掌,道,“宿主你跟明武宗是不谋而合啊!正德二年时,明武宗便下旨‘令太仆寺岁取备用大马,止照种马定额,每群派取一匹,其种马生驹、起俵、变卖悉听自便’。”
“正德三年时,又追加了一条,‘令民照种马额数买备用马匹解俵,凡递年孳生不必追究,禁府州县管马不得点视种马,并遗马毋征驹’。”
朱由校接口道,“那也就是说,从正德二年开始,大明每年的征驹数额标准变成了每年两万五千匹的‘备用大马’,这与弘治六年的规定相比,数量上虽然减少了一半,但是马驹的质量标准却上升了。”
“尤其,明武宗还特别规定了‘种马生驹、起俵、变卖悉听自便’,综合这两点可以看出,朝廷此时已经不再看重种马,只是要求每群马户每年能够提供一匹备用大马即可,而这大马的来源却已不作要求。”
“正德三年的规定则更进一步,要求每群马户每年买俵一匹大马,还限定了管马官的职权,禁止他们‘点视种马’,并且‘遗马毋征驹’,这就是将每年的征驹来源限定为了‘购买’。”
“明武宗的要求十分直接,只要民牧地区每年能买够两万五千匹大马起解以供京府寄养即可,其他方面不作要求,不再干预。”
“既然每年只是买解备用马,不再过问是否生驹,种马生有好驹,可以自用自卖,那么马户不但可以免去饲养、解俵的骚扰,并且可以不再受州县管马官员课敛追迫的痛苦,这对老百姓来说,简直是一大解脱啊!”
启明道,“不错,明武宗虽然很多时候看起来都不太靠>> --